[讨论] 珠海最牛钉子户坚守一年多被强拆,起诉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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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珠海最牛钉子户坚守一年多被强拆,起诉市政府!
南方网2月7日讯 在断水、断电、断路的条件下坚守一年三个月后被拆房屋,珠海“牛钉”江先生一家把珠海市政府告上法院,质疑政府这次拆迁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方面文件不全。珠海市中院一审认为此案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广东高院近日下发终审裁定:珠海中院受理此案。
断水断电断路,老母亲去世
江先生一家世代居住在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江村一街(当地称官村),在村里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2007年1月25日,珠海市南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福公司)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称官村全部房屋均须拆除,全体村民均须向南福公司交出土地。江先生诉称,在此之前并未获得任何征地拆迁的信息和文件。
2007年6月开始,江先生一家开始了“牛钉”的生活,周边村民陆续搬走,房屋也陆续拆除,最后只剩下江先生一家,孤零零的一栋房屋四周,是深达13米的工地坑,断水、断电、断路,全家老小出入只能靠门后的一条小路。
这样的生活坚持了一年零三个月,到2008年9月,江先生的房屋最终还是被拆,“拆前一个月,80多岁的老母亲因为缺水去世了。我要是再不走,人家说,‘你有钱都没命用了’。”江先生说。
房屋拆除后,江先生开始多方投诉。2009年6月22日,江先生向珠海市政府递交申请,请求珠海市政府依法书面公开涉及官村农村集体土地规划建设、土地征用和安置补偿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申请批转到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在同年10月作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称江先生一家要求查询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文件、安置补偿方案、土地补偿合同和安置补偿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含付款凭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支付凭证、其他涉及江村规划建设、土地征用和安置补偿的信息及原始文件不能公开,理由是这些文件属于土地原始登记资料,需要提供所属村委会出具的查询函并盖章或者所属街道办出具查询函并盖章,得到土地权利人同意后方可查询。
“街道办和村委会在拆迁过程中有利益,不可能出具查询函”,江先生认为珠海市政府没有履行政务公开法定义务,将珠海市政府告上法院。珠海市中院一审认为,此案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裁定不予受理。江先生不服,上诉到广东高院,广东高院审理后认为,江先生的起诉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不当,应予纠正。于是作出上述终审裁定。珠海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吴秀云 实习生林伟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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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2-7 21:29
| 只看该作者
民高官。行的通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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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2-9 12: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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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0-2-9 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gordonjie
现在是这样说嘛。一般拆了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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